杭州医学鉴定争议风波再起:患者认为鉴定结果不实且存在暗箱操作,呼唤正义深入调查
杭州近日陷入一场沸沸扬扬的医学鉴定争议风波。患者贝女士勇敢站出来,认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与杭州市医学会之间的疑似存在勾结行为,认为他们在医疗损害鉴定中故意出具不真实的意见书,企图让她承担全部鉴定费用。
据贝女士透露,她在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医生用650度晶体直接植入到贝女士眼睛里)后,双方委托杭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然而,鉴定过程中,她认为医学会经办人朱某(杭州市医学会)与医院方王某存在勾结嫌疑,预谋出具一份对她不利的失实鉴定意见书。贝女士表示,她有鉴定会议录音作为证据,证明医学会在鉴定中做不实陈述,颠倒黑白。
贝女士进一步强调,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与会议内容大相径庭,且鉴定人员未能依据她的住院病历进行客观鉴定,甚至没有进行相关的眼睛检查。她认为,医疗损害鉴定应严肃认真,但医学会却以“可能”等模糊措辞代替法律判断,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
此外,贝女士还详细描述了她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的遭遇,并出示了相关的法院判决证据。据贝女士透露,在手术前,医生徐某明确认可她的眼睛是400度,并有共同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的证据。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徐某竟在未告知贝女士的情况下,擅自使用650度晶体植入其眼中,导致她的视力急剧下降。贝女士认为这是医生故意侵犯她的权益,对其造成了严重损害。
更为严重的是,贝女士向我们透露,在鉴定会议上,该专家声称验光不是按照人体的舒适度作为验光标准。然而,国际验光标准以及各大三甲医院的专家都明确表示验光应按照人体的舒适度作为验光标准。贝女士认为,该专家的言论意在误导,试图让公众误以为验光的度数不是基于患者的舒适度。
在鉴定意见书的最后,有一段描述医患双方争议的语句:“医患双方的争议‘可能’主要和双方沟通过程中的理解有关”。然而,根据贝女士提供的鉴定会议录音,医患双方在手术前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沟通,进一步的证据引起了对鉴定意见书真实性的质疑。
目前,杭州市医学会尚未对贝女士的指控作出公开回应。我司媒体采访杭州市医学会,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此事法院包括行政复议已经做过答复了。社会各界对此案件的高度关注和愤慨正在迅速蔓延,公众强烈呼吁相关部门立即介入,开展彻底的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这起医疗鉴定争议案不仅暴露了医疗鉴定领域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也触发了公众对医疗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深刻反思。社会各界期待有关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鉴定的监管,确保医疗鉴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对所有医疗从业者的警示,任何违反医德、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惩。